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3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三个项目。
二、申报名额
2019年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双创人才8名,双创团队3个,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
三、申报条件
(一)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校工作,入选后连续在我校工作不少于3年。创新人才到我校工作次月起,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
4、原则上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海外引进人才优先推荐;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具有世界一流科研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5、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江苏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二)双创团队(教育类)
在我省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承担过重大项目,且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有望实现省创新战略目标,突破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升级的优秀团队均可申报。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 “973”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
3、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2016年以来(截止到2019年4月20日),获得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6-2018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
4、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我校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5、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水)。
6、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
(三)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全时到我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且已缴纳社保(须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个人工资银行流水)。入选后能在学校连续工作2年以上;
3、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学校目录采用《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8年世界大学排名200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4、已获得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能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双创人才
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申报书中的归口单位务必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2、创新创业计划书;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和技术职务证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8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
4、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代表性文化创新作品、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证明等支撑材料;
5、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进编人员到南京市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打印,失业保险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事业单位进编证明(行政楼408复印,如全职引进未进编,须由人事处出具正式说明并提供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见附件模板到行政楼407盖章)、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部门开具)、银行流水(工商银行打印)和工资单(计财处提供)、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国内人才流动到我校的,需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
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
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二)双创团队
1、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书(教育类)、创新创业计划书。申报书中的归口单位务必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符合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的证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8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
3、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证明等支撑材料;
4、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须由人事处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税务)、银行流水和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办理要求参见双创人才申报材料第5点;
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
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三)双创博士
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申报书中的归口单位务必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
4、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申报单位须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税务)、银行流水和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办理要求参见双创人才申报材料第5点;
5、《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公布的2018年世界200强高校排名的复印件或截图;
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
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五、申报要求
1、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措施等详见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3号)。2019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根据省人才办要求,本年度网上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一式5份,按要求装订成册签字盖章,证明材料须加目录并标注页码),连同学院推荐报告和汇总表(海外引进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报表,并附上电子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4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申报人还须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本通知所有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工作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电子邮箱:rsc@njucm.edu.cn。
人事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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