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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5/2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及《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18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全国共推选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分配我省2个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8524日前将推荐人选《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rsc@njucm.edu.cn,逾期视作放弃。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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