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6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二、选拔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在职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也可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选拔工作须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选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名。校内各学院、各单位可向学校限额推荐候选人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2、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学校。
3、学校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推荐人选综合考察评价(品行、实绩、贡献、学生及同行评价等),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统一封面,见附件1):
1、《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特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使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填写后表格自动生成,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依据专家情况登记表、汇总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准备)。
4、报送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室),《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特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及《专家情况登记表》(RPU格式)电子档发送至rsc@njucm.edu.cn,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封面
2.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特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
3.软件下载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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