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负责省和学校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设置工作;
2、负责省和学校特聘教授的遴选、聘任、考核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工作;
3、负责省和学校特聘教授以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各项待遇和事务的组织落实;
4、负责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和团队项目、人才培养工程的组织申报、培养措施的落实和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推荐政府特殊津贴、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和省教学名师等的申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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