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及省人才办《关于开展对2016-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省 “333工程”培养对象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333工程”期中绩效评价
(一)统计范围
2016入选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不含2018年新增)。
(二)评价方式
采用人才自评方式。培养对象填写期中绩效评价表(附件1)、统计表(附件2)报所在部门,各部门汇总后报人事处。
(三)有关说明
1、培养对象调离原单位(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调离本省的,不再列入评价范围,并在期中绩效统计表中备注。
2、培养对象评价期间出国的,回国后补充评价,并在期中绩效统计表中备注。
二、省“333工程”第一至五期培养对象绩效统计
(一)统计范围
省333工程第一至五期培养对象。
(二)统计方式
各部门调查摸底培养对象所取得的业绩成就,组织填报《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电子文档发至rsc@njucm.edu.cn。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1.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
2.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统计表
3.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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