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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7/1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812号)精神,我校有卞尧尧、郭杨、乔宏志等3位同志入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张启春、李育、何晓瑾等3位同志入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护理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带头人:柏亚妹)入选“优秀教学团队”。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养要求

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0186月至20216月。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的规定,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要明确学校、学院和培养对象各自的职责,切实采取措施,重点抓好培养、管理和考核等环节,促进培养对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二、关于资助经费

每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各承担50%。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出版学术专著等,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字样(英文翻译:sponsored by Qing Lan Project)。

三、关于培养计划

各培养对象要认真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填写《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责任书第四部分及第五部分内容由培养对象与所在学院共同填写),并于2018714日前将责任书(一式4份,须报送电子版)报人事处(行政楼407)。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电子邮箱:rsc@njucm.edu.cn

 

附件: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人事处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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