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医大人字(2012)2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兼聘教学职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中兼聘教学职务的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07〕38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新一轮临床教学职务兼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医院应对上一轮兼聘教学职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凝练经验、分析不足,并提交报告,同时对上一轮兼聘教学职务的人员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上一轮受聘人员均应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考核表》,医院通过同行评议、学生评教、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其在聘期内的教学工作质和量进行全面考核,确能较好地履行兼聘教学职务职责的人员方可申请新一轮兼聘教学职务。
二、2009年12月后新批准为我校教学医院的单位,兼聘教学职务工作的要求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首聘名额不受带教学生数限制,给予20人的基数。若同时承担护理类学生带教任务的,另给予护理部兼聘名额10人。
三、凡属首次聘任我校兼职教学职务的人员,获得正高级卫生职务的人员兼聘副教授职务,获得副高级、中级卫生职务的人员兼聘讲师职务。
四、根据既往兼聘教学职务工作的实际经验和近年来各医院承担各种类型学生临床带教、床边教学、研究生指导任务的总体情况,经研究,我校从今年起设定兼聘教学职务的名额(见附件2),各个医院在给定兼聘教学职务限额范围内据实申报,可不聘满。承担护理类学生带教任务的医院,应在给定限额范围内兼聘一定数量的护理临床教学职务。兼聘职务应向一线的卫生技术人员倾斜,切实将长期承担临床带教任务、责任心强、带教质量好的人员聘任到临床教学队伍中。此次兼聘职务的聘期从2012月1月至2014年12月。
五、新一轮兼聘的人员均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申报表》,新聘人员和晋升高一级教学职务的人员必须提供论文论著的代表作复印件2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历年教学详细情况和教学经验总结及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聘任卫生技术职务的聘书,上述材料由医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六、各单位应在2012年9月1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下列材料:
1、医院开展上一轮教学职务兼聘工作的总结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考核人员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考核表》(一式两份);
2、本轮兼聘人员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与申报表装订成册;本院《2012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兼聘教学职务汇总表》一式一份,在表格“备注”中注明每一位人员是“同级续聘”、“新聘”、“晋升聘任”的具体类别。汇总表发电子邮件至yzynj@yahoo.com.cn,文件名为“**医院兼聘教学职务汇总表”。
以上材料中的各类表格均需要填写后打印出来,纸质版的材料和其他材料请报送或快递至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邮编:210046。联系人:殷忠勇;联系电话:025—85811055,15005185908。
本通知和附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申报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聘教学职务考核表》、《2012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兼聘教学职务汇总表》电子版可以从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上下载。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12年度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兼聘教学职务名额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2-07-02
(发文) 2012年兼聘教学职务名额表.xls
临床兼聘教学职务汇总表.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兼聘教学职务申报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兼聘教学职务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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