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各相关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6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南中医大人字〔2014〕4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专职辅导员
(三)附属医院拟聘教师职务的临床教学人员,已取得并受聘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需具备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承担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课堂理论课程教学工作,且受聘现职以来承担的课堂理论课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二、认定条件和要求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或附属医院)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于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执行。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年度取消“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政策。所有申报人员须具有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考试。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可免测)。
(八)附属医院申报人员须实际承担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课堂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提供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支撑材料,包括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1)、本人教学日历。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4月25日,申报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4月25日前申报单位报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见附件2);
(三)4月27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见附件3),因疫情原因,鼓励以线上形式进行;
(四)4月27日至4月29日,各单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公示(公示内容中须含公示名册,见附件4),提交公示情况报告。附属医院提交申报人员的教学任务支撑材料。
(五)5月6日前申报人员完成体检,校本部申报人员统一到江苏省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其他申报人员须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5月6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材料确认。因疫情原因,材料确认以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对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提前安排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应对其他条件进行评议和公示,后期结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确定通过评议人员名单。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材料:
1. 材料确认前提交:
① 本单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② 本单位申报人员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名册、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含公示时间、公示形式、公示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本单位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及教学日历(均需所在附院签字、盖章确认,教学日历不需提供纸质版)。
2. 材料确认提交:
④ 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⑤ 本单位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报告(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公章);
⑥ 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汇总照片黏贴页(1页30人次,见附件5);
⑦ 各附属医院认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6);
⑧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申报人员材料每人单独成袋,张贴封面,见附件7。材料袋按公示名册中编号顺序整理汇总。)
(二)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材料袋(材料袋材料清单见附件8。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的,不需再提交纸质件,未通过系统比对的,需提供材料和相关认证报告复印件审核。材料成袋后交由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整理汇总)。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如需签字盖章,应签字盖章后再行扫描),应每位申报人员形成一个单独文件夹,以学院、附属医院为单位,整理汇总成一个完整压缩文件,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rzcszk@njucm.edu.cn。材料(除教学日历)纸质版递(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6办公室)。联系人:徐湉,联系电话025-85811096。
附件: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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