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人事管理
 劳资管理
 师资管理
 档案管理
 人才管理
首页 > 新闻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相关业务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0/2/8

一、人才引进与招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如既往真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加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共创美好未来。

1. 高层次人才

请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人才招聘栏《南京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提交个人简历以及相应的应聘材料等。具体请详见:http://www.njucm.edu.cn/2018/0419/c287a1132/page.htm

联系人:张老师13851772585  邮箱:rsc@njucm.edu.cn

2. 优秀博士

请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人才招聘栏。 2020年招聘公告待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审批通过后,将于近期发布。

联系人:汪老师15380909998

3. 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

面试(必要时笔试)时间将根据上级指示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专职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已延迟至2020315日,详见:http://www.njucm.edu.cn/2020/0207/c287a60539/page.htm

2)其他专技人员招聘公告。详见:http://www.njucm.edu.cn/2019/1224/c287a58177/page.htm

联系人:汪老师15380909998   邮箱:wjdd0726@qq.com

 

二、拟聘人员手续办理

1.  进编手续

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手续,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办理。属于应当在此期间办理的,恢复办理进编时间以此期间的合理时间为准。对于迫切需要在此期间办理的,请与我处人事科沟通说明。请各学院告知需要办理进编手续的拟引进教师,具体手续办理按人社厅后续通知执行。

2. 人事代理手续

接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通知,补充档案材料等一些不紧急事项,尽可能等到疫情缓解后办理。如有紧急事项,请与我处人事科沟通说明。

联系人:汪老师15380909998

 

三、各类人事证明

教职工开具各类人事证明,原则上开学后予以办理,确有特殊需要的请按如下程序进行。

1. 收入证明

请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人事信息查询审批表,将填写好的审批表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我处工作人员将收入证明电子版发送至您邮箱,请自行打印后联系当日值班人员盖章。

联系人:杜老师13813831047     邮箱:120226541@qq.com

2. 在职证明

请提前一天电话联系人力资源处徐老师。

联系人:徐老师18066050216     邮箱:rscxf@njucm.edu.cn

3. 职称证明

请提前一天电话联系人力资源处干老师。

联系人:干老师 13851579263    邮箱:szk@njucm.edu.cn

 

四、人才项目申报

人力资源处将通过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有关人才项目申报事宜并联系相关人员,同时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13851772585   邮箱:rsc@njucm.edu.cn

 

五、教师境外研修项目的申报与人员派出管理

1.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有关事项

对于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人员的派出与延期等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执行,详见:

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01

2.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项目

关于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项目详见:

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0/1/19/art_58320_8960394.html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关注,申报要求和细则按学校统筹布置开学后发布,申报截止时间按省厅通知延期至3月下旬。

3.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赴境外研修项目

(1) 对于拟派出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派出的,予以支持,延期派出日期原则上延至20201231日。因疫情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不受三年内不能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限制。

(2) 对于拟回国人员,如回国日期在2020331日之前的提出延长在外访学时间,予以支持,相关费用由派员单位酌情解决。如因航班取消等原因提出提前回国的,相关资助费用如距访学期满不满1个月不予扣除,如超过1个月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延期回国。

(3) 对于拟返回留学目的国的人员,如有正在国内休假、开会等中途回国的留学人员,因疫情暂无法返回留学目的国的,建议与国外留学单位妥善沟通并安排好返回时间。在国内期间,留学期限正常计算,奖学金生活费从120日以后正常发放,最长至331日(暂定)。如331日后未返回留学目的国的,留学期限从41日起暂停计算,奖学金生活费暂停发放。

联系人:干老师 13851579263    邮箱:szk@njucm.edu.cn

 

六、编制外人员管理

劳务派遣、劳务协议等人员工资、保险、退休手续等相关事宜。联系人:徐老师18066050216

 

七、其他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人事档案借查阅等工作暂停。不便之处,敬请理解。

未尽事宜,请咨询:汪老师15380909998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028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我校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考试成绩

版权所有© 南京中医药大学 All Rights www.njutcm.edu.cn
University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