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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号)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

3、优秀教学团队1个。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二、推荐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和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附件5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单位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

2、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181215日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逾期不予受理:

1、单位推荐报告(包括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结论、推荐意见等),单位领导须签字盖章;

2、各类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23,均一式4份),《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相关表格电子档请发送至rsc@njucm.edu.cn

3、各类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报省教育厅后不返还,请备份留底。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

4. 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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