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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续签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9/28

各有关部门:

我校教职工中部分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合同即将到期,现就续签合同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续签合同人员范围:

聘用合同即将到期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续签合同程序:

1、各有关部门到人事处(行政楼408)领取聘用合同即将到期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名单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续签聘用合同申请表》交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

2、如部门同意继续聘用,则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续签聘用合同申请表》发给乙方填写,填写完毕后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续签聘用合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交人事处。

3、如部门不同意续聘,须另报文字材料说明理由,由人事处和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人事代理人员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三、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于2018101日前到人事处(行政楼408)领取乙方名单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续签聘用合同申请表》,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材料在1012日之前送交人事处(行政楼408)。

联系人:谢松        联系电话:85811051


附件:所涉及部门名单

  

人事处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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