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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4/26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4年以前(含2014年)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9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附件1)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申报基本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三)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申报及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往年申报未通过初评的,或参加培训考核未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可按程序再次申报。

   (二)专家推荐

    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单位考核

    单位根据《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4),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单位考核要注重品德、能力、业绩。鼓励技术精湛、且能解决工作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人才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四)主管部门审核

    学校将推荐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推荐人员材料、审批表、考评表及高级技师推荐情况说明等报省人社厅。每一工种限申报1人。

    往年已通过全省高级技师初评、综合评审未通过者不占指标。

    () 组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涉及新工艺、新知识、新技能等。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述课等,省人社厅按照高级技师岗位规范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考核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对于申报人数少的工种,省人社厅工考办视具体情况择期开班。

    (六)综合评审

    省人社厅按照品德、能力、业绩的综合评价标准,组织高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七)核准发证

    省人社厅对通过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员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

三、个人材料申报截止日期:630日。

联系人:杜欣、舒恋恋。联系电话:85811305

 

附件:12018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3.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

4.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

    5.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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