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中医科教函〔2018〕2号)精神,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我校有关遴选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1.第1-5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高年资的指导老师优先;
2.有丰富、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业内认可,在群众中享有盛誉;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中医临床实践,并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才工作。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1.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2.工作室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专家本人推荐认可,具备高级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1日);
3.工作室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或全国(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三)工作室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县级中医医院可适当放宽条件。
2.单位领导重视,能够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遴选数量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额分配,全省将择优推荐2个候选工作室,我校各单位可据实申报(如推荐2个及以上工作室,请排序)。
三、遴选程序
(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或工作室负责人填写《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各相关单位按照遴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2月27日将《申报表》(一式3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406),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g@njucm.edu.cn。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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