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测评对象
各单位专任教师(不含专职辅导员),2017年新进的专任教师也须参加测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1月26日前集中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g@njucm.edu.cn。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3.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
附件下载:2018117164013891.rar
人事处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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