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人事管理
 劳资管理
 师资管理
 档案管理
 人才管理
首页 > 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15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12015年(含往年岗前培训未通过的人员)正式进入我校工作且目前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2、教师外系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含实验、图书、文博、档案、工程等专业。

卫生、会计、审计、编辑等实行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二、认定工作的相关条件与标准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关于工作年限和通过省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有关要求是:本科毕业后到校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满一年,认定初级职称;硕士、博士毕业后到校工作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到校工作当年认定初级、中级职称。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的从具备条件的年限起延期认定直至通过考试为止。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和任务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宣传、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相关人员。申报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各单位4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电子档发送至:rsc@njucm.du.cn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本年度不再组织认定工作,责认自负。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认真组织该项认定工作,认定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毛妮;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6315

 


上一篇:关于举办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六期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学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南京中医药大学 All Rights www.njutcm.edu.cn
University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