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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等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8/5

南中医大人字201452

 

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等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建校60年以来,我校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敬业进取,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工作岗位上为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20148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表彰先进、激励后学,激发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值此60周年校庆之际,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首届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的评选范围:建校以来工作在我校(含全省各附属医院,包括已经辞世)的专家。

2. “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奖”的评选范围:目前在职在岗的校本部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每五年评选一次,今年为首届。

3.“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 的评选范围:校本部及全省各附属医院以教学、科研、卫生人员为核心骨干成员的教研室、研究室、临床科室等基层组织。

(二)推荐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不限名额,据实推荐;“南京中医药大学首届优秀教师奖”30名左右;“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校本部20个左右、各个附属医院在规定推荐名额内据实申报,各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评选条件

在中医药临床、教育、科研、管理工作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建树,赢得广泛的师生的爱戴、学界的称道和患者的口碑,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学科、专业的创始人、奠基人,或为学科、专业发展新局面的开拓者、创新者,获得过下列称号:院士(学部委员)、国医大师。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深受大学生的喜爱和赞誉,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专任教师中属于辅导员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丰富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能够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遵守学术道德,梯队建设合理,后备力量水平高、潜力大,具有合理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

2.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团队成员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能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团队成员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成绩显著。

3.团队研究方向明确,成员之间优势互补,各成员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共同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要科研项目,或共同完成的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团队成员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临床科室团队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组织健全、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教学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教学实施计划具体可行。在临床带教上以高级职称医师为主,始终把理论教学、临床教学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临床教学研究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卓越贡献奖”评选程序

各单位、各附属医院根据评选条件据实提名推荐,人事处汇总后由学校审定,确定表彰人选。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奖” 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

在组织动员、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单位在给定的推荐名额范围内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

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三)“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奖” 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宣传发动,组织教研室、研究室、临床科室等基层单位进行申报,在给定的推荐名额范围内,向学校报送推荐团队。除一附院、二附院外,其他各附属医院的评选推荐的组织发动、材料收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

2.学校评审

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听取推荐单位统一汇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团队。

四、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庆系列表彰的评选组织、推荐工作,值此暑假期间,应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将评选事项和评选精神通知到每位教师个人和各个基层单位。

2.各单位须在820日之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说明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过程、推荐结果等,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评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王毛妮、李敏;联系电话: 85811096137706672938581105113851789071。邮箱:nzyszb204@163.com

 

附件1: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推荐名额.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申请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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